新光3: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8月2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超山西路399号
3.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8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余梅祖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等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
公告编号:2023-050
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监事签字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监事对 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