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3: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5-28  新光退(002147)公司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2证券代码:400130 证券简称:新光3 主办券商:国都证券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7日

2.会议召开地点:义乌市通宝路115号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虞江威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293,213,5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7418%。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列席6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列席2人;监事王静婷因工作原因请假。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财务负责人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293,213,53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293,213,53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92,792.10万元,同比下降10.58%,归属于

公告编号:2024-032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818.41万元,同比上升90.64%。房地产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3,389.11万元,同比下降27.51%。精密机械制造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9,402.99万元,同比上升12.5%。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293,213,53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即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293,213,53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293,213,53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制定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293,213,53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标准如下:监事津贴标准按8万/年,按季度平均发放;兼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其他职务的监事津贴不设固定标准,在其薪酬体系中一并考虑。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293,213,53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三、律师见证情况(如有)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丰进立和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丁亮、项伟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大会的

《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的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大会

的表决结果、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丰进立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