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纬科技: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26  北纬科技(002148)公司公告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为:

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股。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到方案实施前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每股分配额度保持不变。

2、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1,955,400股,公司总股本由560,899,430股减少为558,944,030股。

根据每股分配额度保持不变的原则,公司本次分配方案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558,944,0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元(含税)。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58,944,0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

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09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2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3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5月3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6月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1*****724傅乐民
201*****132傅乐民
301*****906彭伟
401*****534许建国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5月25日至登记日:2023年5月3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其他说明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回购价格等将进行调整,届时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国兴大厦26层 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冯晶晶

咨询电话:010-88356661

传真电话:010-88356273

特此公告。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