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纬科技: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3年9月修订)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骨干员工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客观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工作业绩对激励对象进行考核,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骨干员工。
四、考核机构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并负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骨干员工等股权激励对象进行考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 业绩考核目标 |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以2020年的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5% |
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以2021年的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5% |
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以2022年的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5%;且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授出,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对应的考核年度及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对应的考核年度及业绩考核目标一致。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授出,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 业绩考核目标 |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以2021年的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5% |
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以2022年的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5%;且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
公司层面的考核结果取决于公司层面实际完成率,对应的该限售期股票的公司层面解除限售系数如下:
公司层面实际完成率(R) | R≥100% | 100%>R≥90% | 90%>R≥80% | 80%>R≥70% | 70%>R≥60% | 60%>R≥50% | R<50% |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系数 | 100% | 90% | 80% | 70% | 60% | 50% | 0% |
注:R=当期营业收入实际实现的增长率/当期业绩考核目标设定的营业收入增长率
若公司层面实际完成率达到50%及以上,激励对象按照规定比例解除限售,若公司层面实际完成率未达到50%,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个人绩效进行综合评定,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依照激励对象的考评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的比例。若公司层面实际完成率达到50%及以上,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公司层面解除限售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个人解除限售比例。
绩效考评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比例:
考核结果 | 考核得分(S) | 解除限售比例 |
A | S≥80 | 100% |
B | 80>S≥60 | 100% |
C | S<60 | 0% |
激励对象当年因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而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1、考核期间
激励对象申请解除限制性股票限售的前一会计年度。
2、考核次数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间每年度一次。
七、解除限售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绩效考核报告,确定被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及数量。
2、绩效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依据。
八、考核程序
公司证券部、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九、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在在考核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的5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对考核结果进行修正。
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依据。
(二)考核结果归档
1、考核结束后,证券部需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
2、为保证绩效激励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不允许涂改,若需重新修改或重新记录,须考核记录员签字。
3、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该计划结束三年后由证券部负责统一销毁。
十、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股权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