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纬科技: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在2024年4月1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的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3年10月11日至2024年4月11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
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2、激励对象买卖股票的情况
在上述自查期间,共有25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经公司核查,上述25名激励对象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未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公司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内幕信息,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是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其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因知悉内幕信息而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在本次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规定采取了相应的保密措施,限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的自查期间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特此公告。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