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材料: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5-20  西部材料(002149)公司公告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对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5 月19 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5 月1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19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19 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泾渭工业园西金路西段15 号西 部材料公司206 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主持人:杨延安董事长;

7.公司部分董事列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列席了会议;

8.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共1,320 人,代表股份155,467,534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844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 人,代表股份152,475,865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313%,其中,1 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参 与表决。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15 人,代表股份2,991,669 股,占上市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2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18 人,代表 股份2,992,069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29%。其中:通过现场 投票的中小股东3 人,代表股份4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15 人,代表股份2,991,669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6128%,其中1 名股东已现场出席本次会议,其所持公司股份登 记于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内。

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作了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55,259,2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8660%;反对14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53%;弃权6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83,7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383%;反对14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98%;弃权6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20%。

2.审议通过《2025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155,261,1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8672%;反对14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6%;弃权5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85,6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018%;反对14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130%;弃权5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52%。

3.审议通过《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5,257,8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8651%;反对15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73%;弃权5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82,3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915%;反对15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567%;弃权5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18%。

4.审议通过《2025 年度考核方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3,640,2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8.8246%;反对1,76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64%;弃权6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64,7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285%;反对1,76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0461%;弃权6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254%。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5,250,6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8605%;反对14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53%;弃权6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75,1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508%;反对14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98%;弃权6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994%。

6.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长签署向金融机构借款合同及以公司及子公司资 产作抵押合同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5,243,3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8558%;反对16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41%;弃权6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67,8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069%;反对16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076%;弃权6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855%。

7.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3,654,1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8.8336%;反对1,74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53%;弃权6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78,6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3931%;反对1,74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4679%;弃权6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390%。

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5,261,2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8673%;反对14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9%; 弃权5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85,7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051%;反对14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330%;弃权5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19%。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5,234,7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8503%;反对16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0%; 弃权7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59,2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194%;反对16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043%;弃权7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763%。

10.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同意155,233,2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8493%;反对15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0%; 弃权7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57,7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693%;反对15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007%;弃权7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3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西安)事务所陈思怡律师及刘瑞泉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对股东 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人 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西安)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5 月20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