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润装备: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50 证券简称:通润装备 公告编号:2023-072
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24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3年7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志武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自查,确认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有关条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电器”)在内的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除正泰电器外,其他发行对象的范围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法人以及其他合格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除正泰电器外,其他发行对象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同意注册的决定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其中,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同意注册的决定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除正泰电器以外的其他发行对象申购报价协商确定。
正泰电器不参与本次发行的市场询价过程,但接受竞价结果并以与其他投资
者相同的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如果本次发行没有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或无人认购,正泰电器将不参与本次认购。
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按照拟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106,955,115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其中,公司控股股东正泰电器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比例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数量的29.99%,最终认购股票数量及金额根据公司本次发行的实际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确定,对认购股份数量不足1股的尾数作舍去处理。
若公司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激励、回购注销股票等股本变动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的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6、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完成后,正泰电器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均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7、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7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1 | 18GW光伏、储能逆变器扩产项目和5GWh储能系统项目 | 137,915.47 | 135,000.00 |
2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 35,000.00 | 35,000.00 |
合计 | 172,915.47 | 170,000.00 |
公司将根据项目轻重缓急及进展情况统筹安排投资建设。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募集资金到位前,上述项目若需先期资金投入,则公司将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8、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发行完成后,将在深交所上市。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9、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结合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安排,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江苏
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证券品种募集资金,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超过五个完整的会计年度,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
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三、备查文件
1、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书面确认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