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润装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1-03  通润装备(00215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150 证券简称:通润装备 公告编号:2023-097

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7月1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023年7月17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时公司监事会已经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3、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至2023年7月27日通过公司内部张贴与网站披露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3年7月28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3年8月2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3年8月3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9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3年9月22日

2、授予数量:5,510,000股

3、授予价格:9.65元/股

4、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5、授予人数:76人

6、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2023年11月6日

7、授予数量及分配情况:

姓名国籍职务本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占本次授予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陆川中国董事长254.540.07
周承军中国董事、总经理203.630.06
项海锋中国副总经理152.720.04
魏娜中国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112.000.03
樊真真中国副总经理、财务总监112.000.03
Bryan Wagner美国核心管理人员122.180.03
其他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70人)45782.941.28
合计551100.001.55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数量的2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本次授予股份的限售安排

(一)限售期和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

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40%
限制性股票第 二个解除限售 期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限制性股票第 三个解除限售 期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当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二) 解除限售相关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解除限售期对应考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2023年1、2023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15,000万元,其中新能源业务营业收入不低于200,000万元; 2、2023年净利润不低于3,000万元,其中新能源业务净利润不低于10,000万元。 (注:新能源业务营业收入与净利润指标为2023年全年数据)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2024年1、2024年营业收入不低于400,000万元,其中新能源业务营业收入不低于300,000万元; 2、2024年净利润不低于18,000万元,其中新能源业务净利润不低于13,000万元。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2025年1、2025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40,000万元,其中新能源业务收入营业收入不低于440,000万元; 2、2025年净利润不低于22,000万元,其中新能源业务净利润不低于17,000万元。

注:(1)“营业收入”以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营业收入为准。 (2)“净利润”以经审计的净利润,并剔除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作为计算依据。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根据以下考核结果确定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考核评价结果ABCC-D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100%100%100%50%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数量×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个人当期实际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因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或不能完全解除限售的,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四、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至授予日间,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根据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将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由83名调整为81名;同时,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量调整为69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552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55%,占本激励计划授出限制性股票总量的80.00%;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138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39%,占本激励计划授出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20.00%。

在实际认购过程中,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全部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上述激励对象合计放弃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万股。

除上述差异外,公司本次实际授予完成的限制性股票情况与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及公示情况一致。

五、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10月25日出具了天健验〔2023〕569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23年10月19日的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截至2023年10月19日止,公司已收到76名激励对象缴纳的5,51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认购款合计53,171,500.00元,其中5,510,000.00元计入股本,剩余47,661,5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62,027,053.00元,累计实收股本为人民币362,027,053.00元。

六、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23年9月22日,上市日期为2023年11月6日。

七、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股本结构变动及每股收益摊薄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限售流通股

限售流通股1,736,2000.49%+5,510,0007,246,2002.00%

无限售流通股

无限售流通股354,780,85399.51%354,780,85398.00%

总股本

总股本356,517,053100.00%+5,510,000362,027,053100.00%

注:变动前采用的数据基准日为2023年10月23日。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最新股本362,027,053股摊薄计算,公司2023年半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06元。

九、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股权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十、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356,517,053股增加至362,027,053股,由此导致的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权比例变化情况如下:

控股股东名称本次授予完成前持股情况本次授予完成后持股情况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89,129,26224.99%89,129,26224.62%

温州卓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温州卓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7,825,8535.00%17,825,8534.92%

上述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特此公告。

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