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润装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7月9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年9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2日、8月27日分别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并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关于回购并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回购注销情况如下: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2人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其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对相关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7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
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362,027,053股变更为361,857,053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362,027,053元变更为361,857,053元,公司将及时披露回购
注销完成公告。公司将于回购注销完成后履行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程序。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上述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将导致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履行偿还债务之义务或者要求本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事宜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明确的书面申请(债权人为法人的,应加盖债权人公章;债权人为自然人的,应经债权人签署),并随附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思贤路3255号正泰科沁苑4号楼B栋4楼证券部
2、申报时间: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11月3日,9:00至12:00,13:00至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申报方式:债权人可通过现场、传真、邮寄、电子邮件方式申报。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4、联系人:霍庆宝
5、联系电话:0512-52343523
6、传真:0512-52346558
7、邮箱:jstr@tongrunindustries.com
特此公告。
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