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星通: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事项的专项说明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事项的专项说明
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于2023年4月6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于2023年4月25日提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注册。
鉴于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披露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3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规定,公司及各中介机构对自本次发行会后事项分别出具了专项说明、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