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星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编号:2023-050),公司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基金”)计划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025.5695万股,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近日,公司收到了大基金出具的《北斗星通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大基金本次减持公司股份512.7848万股,达到其减持计划实施数量的一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的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大基金 | 集中竞价交易 | 6月28日 至 6月30日 | 34.70元 | 512.7848 | 1.00 |
合 计 | 512.7848 | 1.00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股情况 | 本次减持后持股情况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4,387.8607 | 8.56 | 3,875.0759 | 7.56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387.8607 | 8.56 | 3,875.0759 | 7.56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大基金的减持实施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数量已过半。
3、大基金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大基金出具的《北斗星通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