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星通: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半年度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认真了解后,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不存在报告期内或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未发生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等提供任何对外担保,亦未发生违反规定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无以前年度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对外担保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许 芳
刘国华
刘胜民
2023年8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