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星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对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斗星通”、“公司”)进行了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张国军、王希婧
(三)培训时间:2023年12月8日
(四)培训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贤东路7号北斗星通大厦会议室
(五)培训人员:张国军、王希婧
(六)培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办公室、财务部等部门相关人员
(七)培训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则要求,并结合近期监管形势,保荐人向北斗星通及相关人员讲解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及行为规范,介绍了独立董事最新的任职资格、职责、履职保障、法律责任等相关具体规定,并结合违规案例分析和讨论了上市公司在权益变动、内幕交易、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等方面合规运作注意要点。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人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的有关要求,对北斗星通进行了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
中信证券认为:通过本次培训,有助于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加深对自身行为规范的理解,促进公司及各方主体进一步了解了独立董事职权、职责及履职要求的最新变化以及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限制规定,加强了北斗星通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信息披露相关要求的认识和理解,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国军 王希婧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