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星通: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一步说明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4-17  北斗星通(002151)公司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一步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公告披露于2024年3月28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本次预案内容与前次披露预案一致,为便于投资者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公司就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3 年度可供分配利润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118.53万元,母公司净利润为2,356.2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5,680.76万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9,023.25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9,023.25万元。

二、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经营成果,并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存在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本公司5,018,178股股份的情形,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公司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时股权登记日不含回购股份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0元(含税),本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参与分配的股本产生变化,则按照“分配比例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为准。

三、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均认为: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未来发展前景和资金规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