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星通: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基金”),自2016年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取得股份至今,期间分别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再融资发行股份被动增持/稀释和其主动减持,导致其持股比例由11.60%变更为6.60%,变动比例累计达到5.00%。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大基金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16 年 7 月,大基金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获得58,754,406股公司股份,占公司当时总股本11.60%。大基金自2016年获得公司股份至今,期间分别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再融资发行股份被动增持/稀释和其主动减持,导致其持股比例由11.60%变更为6.60%,变动比例累计达到5.00%。具体明细如下(因四舍五入,尾数存在差异):
注:股份来源:参与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项目取得股份。
股东名称 | 变动方式 | 变动期间 | 减持均价(元) | 变动股数(万股) | 变动比例 (%) |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因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重组业绩补偿股份被动增持 | 2016年12月-2020年8月 | - | - | 0.39 |
集中竞价 | 2020年8月18日 | 68.57 | -489.9088 | -1.00 | |
因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回购注销及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被动稀释 | 2020年8月19日-2020年11月17日 | - | - | -0.38 | |
集中竞价 | 2020年11月18日 | 53.37 | -245 | -0.48 | |
集中竞价 | 2020年11月19日 | 52.55 | -244.9412 | -0.48 | |
集中竞价 | 2021年8月25日 -2021年9月1日 | 43.73 | -507.7299 | -0.99 | |
因股权激励授予及回购注销被动稀释 | 2021年9月2日-2023年6月27日 | - | - | -0.09 | |
集中竞价 | 2023年6月28日 至2023年6月30日 | 34.7 | -512.7848 | -1.00 | |
因公司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被动稀释 | 2023年7月1日-2023年10月30日 | - | - | -0.44 | |
集中竞价 | 2023年10月31日 -2023年11月2日 | 33.99 | -269.9974 | -0.50 | |
因公司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股份被动增持 | 2023年11月3日-2024年5月 | - | - | 0.00 | |
集中竞价 | 2024年7月30日-2024年7月31日 | 26.31 | -16.3000 | -0.03 | |
合 计 | - | - | -2,286.6621 | -5 |
2、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当时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现总股本比例(%) | |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58,754,406 | 11.60% | 35,887,785 | 6.60% |
注:股份来源:参与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项目取得股份。
1、股东本次权益变动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大基金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大基金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