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星通:简式权益报告书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股票上市地点: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北斗星通 |
股票代码: | 002151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住所及通讯地址: |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号 北京市西城区真武庙1号职工之家**座 |
股份变动性质: | 减持 |
签署日期: | 2024年 7 月 31 日 |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
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目 录 ...... 3
释 义 ......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关系 ...... 6
三、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 6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 8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 8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北斗星通股份情况 ...... 9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 9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 11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2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4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5
附表 ...... 16
释 义
在本权益变动报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北斗星通、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本报告书 | 指 |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地 |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号 |
法定代表人 | 张新 |
注册资本 | 9,872,000万(元)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911100007178440918 |
企业类型 |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
主要经营范围 | 股权投资、投资咨询;项目投资及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经营期限 | 2014-09-26至2024-09-25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真武庙1号职工之家**座 |
2、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职务 |
张新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董事长、总裁 |
李国华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董事 |
严剑秋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董事 |
唐雪峰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董事 |
范冰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董事 |
杨高峰 | 男 | 中国 | 上海 | 否 | 董事 |
程驰光 | 男 | 中国 | 武汉 | 否 | 董事 |
秦斌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监事会主席 |
卢伟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监事 |
徐阳华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监事 |
高洪旺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监事 |
宋颖 | 女 | 中国 | 北京 | 否 | 职工监事 |
徐倩 | 女 | 中国 | 北京 | 否 | 职工监事 |
张春生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副总裁 |
黄登山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副总裁 |
韦俊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副总裁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关系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比例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36.4668% |
2 | 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 22.2853% |
3 | 中国烟草总公司 | 11.1426% |
4 | 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0.1297% |
5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 5.0648% |
6 | 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 | 5.0648% |
7 | 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5.0648% |
8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 1.4182% |
9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 1.4182% |
10 | 武汉中信科资本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0.5065% |
11 | 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 | 0.5065% |
12 | 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0.5065% |
13 | 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0.1216% |
14 |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 0.1013% |
15 | 北京紫光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0.1013% |
16 | 上海武岳峰浦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1013% |
三、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北斗星通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证券简称 | 持股比例 |
中芯国际(HK) | 7.52% |
华虹半导体 | 9.33% |
国科微 | 7.67% |
国微控股 | 9.23% |
赛微电子 | 10.06% |
景嘉微 | 6.07% |
安路科技 | 7.76% |
北方华创 | 5.41% |
中微公司 | 13.04% |
通富微电 | 11.26% |
长电科技 | 13.24% |
除上述持股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含5%)的情形
华大九天 | 8.88% |
芯原股份 | 6.95% |
德邦科技 | 18.65% |
江波龙 | 6.18% |
燕东微 | 9.42% |
中电港 | 10.63% |
沪硅产业 | 20.64% |
拓荆科技 | 19.77% |
泰凌微 | 8.95% |
中巨芯 | 26.40% |
盛科通信 | 19.60% |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基金退出需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2024 年 5 月 3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自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770,2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8%,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股本的2%。其中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5,385,140股,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股本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5,385,140股,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股本1%(公司现总股本为543,532,558股,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为5,018,178股;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无增加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后续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北斗星通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58,754,406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1.60%。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35,887,785股,占公司现总股本的6.60%。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自2016年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有公司股份至今累计变动5%。
二、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情况如下(因四舍五入,尾数存在差异):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当时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现总股本比例(%) | |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58,754,406 | 11.60% | 35,887,785 | 6.60% |
注:股份来源:参与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项目取得股份。
(2)自2016年至本报告书披露日,因公司实施向激励对象授予期权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期权及限制性股票、完成非公开发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股份,累计权益变动情况如下(因四舍五入,尾数存在差异):
注:股份来源:参与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项目取得股份。
股东名称 | 变动方式 | 变动期间 | 减持均价(元) | 变动股数(万股) | 变动比例 (%) |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因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重组业绩补偿股份被动增持 | 2016年12月-2020年8月 | - | - | 0.39 |
集中竞价 | 2020年8月18日 | 68.57 | -489.9088 | -1.00 | |
因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回购注销及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被动稀释 | 2020年8月19日-2020年11月17日 | - | - | -0.38 | |
集中竞价 | 2020年11月18日 | 53.37 | -245 | -0.48 | |
集中竞价 | 2020年11月19日 | 52.55 | -244.9412 | -0.48 | |
集中竞价 | 2021年8月25日 -2021年9月1日 | 43.73 | -507.7299 | -0.99 | |
因股权激励授予及回购注销被动稀释 | 2021年9月2日-2023年6月27日 | - | - | -0.09 | |
集中竞价 | 2023年6月28日 至2023年6月30日 | 34.7 | -512.7848 | -1.00 | |
因公司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被动稀释 | 2023年7月1日-2023年10月30日 | - | - | -0.44 | |
集中竞价 | 2023年10月31日 -2023年11月2日 | 33.99 | -269.9974 | -0.50 | |
因公司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股份被动增持 | 2023年11月3日-2024年5月 | - | - | 0.00 | |
集中竞价 | 2024年7月30日-2024年7月31日 | 26.31 | -16.3000 | -0.03 | |
合 计 | - | - | -2,286.6621 | -5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斗星通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买卖北斗星通股份的情况如下:
交易方式 | 交易时间 | 交易均价 | 交易股数(股) | 变动比例(%)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4年7月30日至 2024年7月31日 | 26.31 | -163,000 | 0.03 |
合 计 | -163,000 | 0.03 |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的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亦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 新
签署日期:2024年 7 月 31 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工商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北京市 |
股票简称 | 北斗星通 | 股票代码 | 002151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北京市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2016年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取得股份至今,期间分别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再融资发行股份被动增加/稀释。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 普通股 持股数量:58,754,406股 持股比例: 11.60%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 普通股 持股数量:35,887,785股 持股比例: 6.60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信息义务披露人于2024年7月30日、31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163,000股,占公司现总股本比例0.03%。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 新
签署日期:2024年 7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