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星通: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04日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04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04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贤东路7号北斗星通大厦公司会议室
5、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股东会的主持人:董事周光宇先生
董事长周儒欣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并主持本次股东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过半数董事推举由董事周光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809名,代表股权163,969,620股,占公司总股本30.2019%。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
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806名,代表股份31,398,08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783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5名,现场会议具备表决权的股份为132,571,73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4.4187%。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80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1,397,8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832%。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通过现场方式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表决结果 | ||||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
| 1 |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 总表决情况 | 163,570,403 | 99.7565% | 192,017 | 0.1171% | 207,200 | 0.1264% | 0 | 0%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30,998,869 | 98.7285% | 192,017 | 0.6116% | 207,200 | 0.6599% | 0 | 0% |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方嘉毅、艾熙钥
3、结论性意见:北斗星通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审议事项、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9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