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运通: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5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4年5月2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2024年5月29日,9位董事均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讨论,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运通信息转让部分无形资产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将持有的部分无形资产转让至全资子公司广州广电运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26,096,277.58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临时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广电五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进展的议案》
基于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广州广电五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电五舟”)长期战略规划和良好的发展前景,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持有广电五舟16.23%的股份,同意公司与原业绩承诺方签署备忘录,如公司本次收购广电五舟10%股份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未生效,则仍按《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五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履行各自权利义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临时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广州广电五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4.5170元/股的价格收购个人股东刘英所持有的广电五舟10%股份(即12,618,940股),交易金额为56,999,751.98元。同意公司与相关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协议,广州鑫而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五舟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两方将其合计持有的广电五舟24,132,664股股份(合计持股比例为19.12%)所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公司行使。
本次收购股权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广电五舟33,104,34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6.23%,并取得广电五舟24,132,664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合计拥有广电五舟57,237,004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表决权比例为45.36%,公司将成为广电五舟的控股股东,广电五舟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临时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制定《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原《高管层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同时废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于2024年5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