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运通: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2026年付息公告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25 广电运通K1
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6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债券简称:25 广电运通K1
债券代码:524288.SZ
债权登记日:2026 年5 月29 日
付息日:2026 年6 月1 日(因本期债券付息日2026 年5 月30 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 个交易日)
计息期间:2025 年5 月30 日至2026 年5 月29 日
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将于2026 年6 月1 日(因本期债券付息日2026 年5 月30 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个交易 日)支付自2025 年5 月30 日至2026 年5 月29 日期间的利息。为保证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 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债券名称: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 券(第一期)
3、债券简称:25 广电运通K1
4、债券代码:524288.SZ
5、债券余额:4 亿元
6、期限:3 年
7、当前票面利率:1.80%
8、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9、选择权条款:无
10、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11、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 由投资者承担。
13、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次债券付息方案
按照《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 一期)票面利率公告》,本期债券第1 年(2025 年5 月30 日至2026 年5 月29 日)的票面利率 为1.80%。每10 张“25 广电运通K1”面值人民币1,00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18.00 元(含税)。 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14.40 元;扣税后非 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实际每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18.00 元。
三、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除息日、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6 年5 月29 日
2、除息日:2026 年6 月1 日(因本期债券除息日2026 年5 月30 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 下一个交易日)
3、付息日:2026 年6 月1 日(因本期债券付息日2026 年5 月30 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 下一个交易日)
4、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6 年5 月30 日
5、下一付息周期票面利率:1.80%
四、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2026 年5 月29 日(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5 广电运通K1”持有人。
五、本期债券付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2 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
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 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 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投资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 (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 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 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债券利息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 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 年第5 号),自2026 年1 月1 日起至2027 年12 月31 日 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 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 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1.发行人: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林路9、11 号
联系人:李妍
电话:020-62879902
2.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 号广发证券大厦
联系人:邱桓沛
电话:020-66338324
特此公告!
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5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