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基信息: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20  石基信息(002153)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153 证券简称:石基信息 公告编号:2023-19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9日 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9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交易日2023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65号石基信息大厦5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4、召集人: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7)详见2023年4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仲初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8、相关人员出席、列席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以现场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与现场表决及网络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总数为2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

份为1,491,445,23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099,379,878股的71.0422%。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并参与表决的股东为2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1,156,980,58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099,379,878股的55.1106%。

2、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表决的股东24人,代表股份334,464,65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099,379,878股的15.9316%。

3、中小股东参与情况

本次会议中小股东全部通过网络投票,投票人数23人,代表股份61,184,29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099,379,878的2.9144%。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1,490,256,4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03%;反对1,137,3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3%;弃权51,3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

其中网络投票结果:同意333,275,916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46%;反对1,137,384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3401%;弃权51,3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9,995,5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571%;反对1,137,3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589%;弃权51,3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39%。

本议案已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2023-07)刊登于2023年4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23年4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1,490,256,4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03%;反对1,137,3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3%;弃权51,3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

其中网络投票结果:同意333,275,916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46%;反对1,137,384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3401%;弃权51,3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4%。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9,995,5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571%;反对1,137,3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589%;弃权51,3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39%。

本议案已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23年4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1,490,256,4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03%;反对1,137,3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3%;弃权51,3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

其中网络投票结果:同意333,275,916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46%;反对1,137,384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3401%;弃权51,3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9,995,5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571%;反对1,137,3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589%;弃权51,3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39%。

本议案已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23年4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1,491,443,1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网络投票结果:同意334,462,552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反对1500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1,182,1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6%;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特别决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3-10)详见2023年4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1,490,256,4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03%;反对1,137,3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3%;弃权51,3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

其中网络投票结果:同意333,275,916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46%;反对1,137,384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3401%;弃权513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9,995,5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571%;反对1,137,3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589%;弃权51,3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39%。

本议案已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2023年4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1,491,306,7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7%;反对137,9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2%;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网络投票结果:同意334,326,147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86%;反对137,905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2%;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1,045,7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36%;反对137,9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254%;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本议案已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详见刊登于2023年4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1,491,424,6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6%;反对2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网络投票结果:同意334,444,052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8%;反对20,000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1,163,6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63%;反对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7%;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本议案已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详见刊登于2023年4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7)。

8、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1,491,313,2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2%;反对73,8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弃权58,1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9%。

其中网络投票结果:同意334,332,688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5%;反对73,812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1%;弃权58,1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1,052,3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43%;反对73,8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6%;弃权58,1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50%。

本议案已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3-11)详见2023年4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1,478,590,2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381%;反对12,854,3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619%;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网络投票结果:同意321,609,658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6.1565%;反对12,854,394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3.8433%;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8,329,3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9897%;反对12,854,3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0093%;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本议案已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2023-12)详见2023年4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李明昕律师、李童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经验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3年5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