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黄金: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3-28  湖南黄金(002155)公司公告

本人作为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做到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利益,尤其关注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以下为本人在2022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具体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10次,审计委员会7次。本人在任职期间对会议的各项议案认真审查,充分听取管理层汇报,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独立意见,本着对公司发展认同的态度,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

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应出席董事会(次)亲自出席(次)委托出席(次)
现场方式通讯方式
甘 亮10550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0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十分关注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任职期间根据有关规定对公司的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时间届次事项
2022年3月19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对关联方资金往来及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事项的专项说明》《对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对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对公司开展黄金租赁业务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对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损失的独立意见》《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对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数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的专项意见》
2022年8月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
2022年8月20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22年9月19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新增关联方及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与控股股东共同投资建设智慧矿山示范项目本部系统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2年10月24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任职期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进行了解,在公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方面提出了诸多意见和建议。尤其是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每季度均对审计部的当季度的工作计划执行情况以及下一季度的工作计划进行审议,跟踪、督促、审核审计部门的工作。本人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年度报告编制的履职情况

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财务情况及部分重点工程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材料,确保审计报告全面、真实的地反映公司情况。

(二)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2022年任职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平。

(三)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2022年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于每一个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决策的议案,本人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以及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五、自身学习情况

本人积极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22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没有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 提议召开董事会;

2. 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 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4. 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

5. 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2022年任职期间,本人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在此,谨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员工对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给予的配合表示衷心感谢。

本人联系方式:gl20xh@263.net

独立董事:甘亮2023年3月25日

本人作为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做到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利益,尤其关注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以下为本人在2022年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具体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10次。本人在任职期间对会议的各项议案认真审查,充分听取管理层汇报,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独立意见,本着对公司发展认同的态度,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

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应出席董事会(次)亲自出席(次)委托出席(次)
现场方式通讯方式
戴塔根10550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3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十分关注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任职期间根据有关规定对公司的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时间届次事项
2022年3月19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对关联方资金往来及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事项的专项说明》《对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对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对公司开展黄金租赁业务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对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损失的独立意见》《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对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数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的专项意见》
2022年8月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
2022年8月20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22年9月19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新增关联方及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与控股股东共同投资建设智慧矿山示范项目本部系统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2年10月24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任职期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进行了解,在公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方面提出了诸多意见和建议。本人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年度报告编制的履职情况

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财务情况及部分重点工程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材料,确保审计报告全面、真实的地反映公司情况。

(二)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2022年任职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三)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2022年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于每一个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决策的议案,本人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以及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五、自身学习情况

本人积极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22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没有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 提议召开董事会;

2. 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 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4. 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

5. 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2022年任职期间,本人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在此,谨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员工对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给予的配合表示衷心感谢。

本人联系方式:13807311190@139.com

独立董事:戴塔根2023年3月25日

本人作为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做到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利益,尤其关注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以下为本人在2022年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具体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1次,审计委员会0次。本人在任职期间对会议的各项议案认真审查,充分听取管理层汇报,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独立意见,本着对公司发展认同的态度,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

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应出席董事会(次)亲自出席(次)委托出席(次)
现场方式通讯方式
李荻辉1100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3 次股东大会,本人任职期间共召开 0 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2022年11月9日任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未发表相关独立意见。

三、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任职期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进行了解。本人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2022年任职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二)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2022年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于每一个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决策的议案,本人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以及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五、自身学习情况

本人积极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22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没有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 提议召开董事会;

2. 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 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4. 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

5. 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2022年任职期间,本人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在此,谨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员工对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给予的配合表示衷心感

谢。

本人联系方式:627835084@qq.com

独立董事:李荻辉2023年3月25日

本人作为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做到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利益,尤其关注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以下为本人在2022年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具体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9次,审计委员会7次。本人在任职期间对会议的各项议案认真审查,充分听取管理层汇报,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独立意见,本着对公司发展认同的态度,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

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应出席董事会(次)亲自出席(次)委托出席(次)
现场方式通讯方式
郑武生9450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3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十分关注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任职期间根据有关规定对公司的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时间届次事项
2022年3月19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对关联方资金往来及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事项的专项说明》《对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对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对公司开展黄金租赁业务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对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损失的独立意见》《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对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数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的专项意见》
2022年8月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
2022年8月20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22年9月19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新增关联方及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与控股股东共同投资建设智慧矿山示范项目本部系统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2年10月24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任职期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进行了解,在公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方面提出了诸多意见和建议。本人任职期间,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每季度均对审计部的当季度的工作计划执行情况以及下一季度的工作计划进行审议,跟踪、督促、审核审计部门的工作。本人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年度报告编制的履职情况

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财务情况及部分重点工程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材料,确保审计报告全面、真实的地反映公司情况。

(二)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2022年任职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平。

(三)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2022年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于每一个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决策的议案,本人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以及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五、自身学习情况

本人积极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22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没有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 提议召开董事会;

2. 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 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4. 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

5. 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2022年任职期间,本人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在此,谨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员工对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给予的配合表示衷心感谢。

本人联系方式:2370593261@qq.com

独立董事:郑武生2023年3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