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富微电: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非交易过户完成暨实施进展的公告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非交易过户完成暨实施
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1月11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6日及2021年1月1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于公司2019年5月29日至2020年5月29日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股份5,920,092股。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价格为12元/股,其中4,247,306股用于2021年首批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剩余1,672,786股作为预留份额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转让。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4,247,306股已于2021年6月9日以
12.00元/股的价格非交易过户至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3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60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即2021年6月9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40%、40%、20%。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已于2022年6月9日届满,可解锁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40%,共计1,698,922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0.12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认购及过户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同意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1,672,786份由符合条件的不超过42名认购对象认购。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认购价格为12元/股,锁定期为12个月,锁定期自预留份额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5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通富微电股票1,672,786股已于2023年5月16日以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至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专户“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实际认购资金总额为20,073,432元,资金来源为参加对象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不存在公司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情形。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毕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全部份额已完成非交易过户。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专户“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4,221,170份额,对应标的股票数量为4,221,1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8%;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为0股。
三、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的认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具体如下:
1、公司实际控制人石明达及其直系亲属石磊、公司部分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前述持有人自愿放弃因参与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表决权,除保留分红权、投资收益权外,放弃作为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所有有关权利,包括表决权、选举权及被选举权,且承诺不担任管理委员会任何职务。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并无一致行动安排,亦不存在任何一致行动关系。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的持股比例较低,在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董事、监事均将回避表决。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本次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将按照上述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