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富微电: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股票上市地点:
股票上市地点: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股票简称:
股票简称: | 通富微电 |
股票代码:
股票代码: | 002156.SZ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住所/通讯地址:
住所/通讯地址: |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52幢7层718室 |
股份变动性质:
股份变动性质: | 股份减少(因非公开发行股票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集中竞价减持) |
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的信息和对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目录 ...... 3
释义 ......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 6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后续计划 ...... 6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8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增、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 8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9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 9
三、本次权益股份变动具体情况
...... 9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9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的重大交易情况
...... 9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 10
第四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1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3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16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通富微电、公司 | 指 |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本报告书 | 指 |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产业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的通富微电的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自前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以来,因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股本变大被动稀释、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股本变大被动稀释及减持导致的变动行为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注:本报告书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7178440918 |
企业类型 |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
法定代表人 | 楼宇光 |
注册资本 | 9,872,000万元 |
经营期限 | 2014年9月26日至2024年9月25日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52幢7层718室 |
经营范围 |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09-26,法定代表人为楼宇光,注册资本为9872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7178440918,企业地址位于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52幢7层718室,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经营范围包含:股权投资、投资咨询;项目投资及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
股权结构 | 财政部36.47%、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22.29%、中国烟草总公司11.14%、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13%、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5.06%、其他股东14.91% |
通讯方式 | 010-68576699-2203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职务 |
楼宇光
楼宇光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董事长 |
张新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董事;总裁 |
杨鲁闽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董事 |
严剑秋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董事 |
王文莉 | 女 | 中国 | 上海 | 否 | 董事 |
范冰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董事 |
唐雪峰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董事 |
程驰光 | 男 | 中国 | 武汉 | 否 | 董事 |
林桂凤 | 女 | 中国 | 北京 | 否 | 监事会主席 |
李国华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监事 |
徐阳华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监事 |
高洪旺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监事 |
宋颖 | 女 | 中国 | 北京 | 否 | 职工监事 |
徐倩 | 女 | 中国 | 北京 | 否 | 职工监事 |
张春生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副总裁 |
黄登山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副总裁 |
韦俊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副总裁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2023年9月28日,除通富微电外,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情况如下:
股票名称 | 持股比例 |
中芯国际(HK) | 7.53% |
华虹半导体 | 10.41% |
士兰微 | 5.82% |
国科微 | 7.72% |
北斗星通 | 7.12% |
国微控股 | 9.23% |
赛微电子 | 10.15% |
景嘉微 | 6.10% |
安路科技 | 8.32% |
国芯科技 | 5.10% |
长川科技 | 5.05% |
北方华创 | 5.97% |
中微公司 | 13.15% |
长电科技 | 13.24% |
安集科技 | 5.05% |
华大九天 | 8.88% |
芯原股份 | 6.95% |
德邦科技 | 18.65% |
江波龙 | 6.23% |
沪硅产业 | 20.64% |
拓荆科技 | 19.86% |
泰凌微 | 8.95% |
中巨芯 | 26.40% |
盛科通信 | 19.60% |
燕东微 | 9.42% |
中电港 | 10.63% |
除上述持股情况外,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其他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含5%)的情形。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后续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发生权益变动累计减少达到5%,原因系公司非公开发行导致的产业基金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导致的产业基金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以及产业基金为实现股东良好回报减持公司股份。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增、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通富微电子股份有公司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产业基金拟自减持计划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30,264,732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上述减持计划已完成2,339.24万股,减持1.57%。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根据市场情况和自身情况继续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因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本变化导致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导致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及减持导致其持股比例变动。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2021年6月15日,通富微电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2,221.50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6.72%。
三、本次权益股份变动具体情况
自前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以来,产业基金拥有权益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1、因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资金需求,于2021年6月21日至11月5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2,113.27万股,持股比例下降1.59%。
2、2022年11月11日,受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影响,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由15.13%变更为13.29%,持股比例下降1.84%。
3、2023年5月26日至11月6日,产业基金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2,339.24万股;同时,在上述期间,受股权激励自主行权股份变动的影响,公司股本增加,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受上述两个因素影响,持股比例合计下降1.57%。
综上所述,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比例合计减少5%。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上市公司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的重大交易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通富微电第二大股东。最近一年及一期,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上市公司的重大交易。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权利受限情况。
第四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产业基金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如下所示:
减持数量(万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方式 | 价格区间(元/股) |
2,339.24 | 1.57% | 2023.5.26~2023.11.6 | 集中竞价 | 20.20~24.03 |
除上述情况外,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通富微电股票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工商营业执照或注册证明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楼宇光
2023年11月7日
(此页无正文,为《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楼宇光
2023年11月7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江苏省南通市 |
股票简称 | 通富微电 | 股票代码 | 002156.SZ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北京市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减少 ? 增加 □ 不变,但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受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及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影响,持股比例降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A股 22,221.50万股 持股比例:16.72%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A股17,768.99万股 持股比例: 11.72%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自前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至2023年11月6日 方式: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导致的产业基金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导致的产业基金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及减持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 否 ? 减持及被动摊薄,不涉及资金支出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此页无正文,为《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楼宇光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