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富微电:关于股东股份比例变动1%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56 证券简称:通富微电 公告编号:2023-059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比例变动1%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公司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基金”)计划自披露减持计划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30,264,732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公司2023年5月30日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变动比例超过1%暨减持数量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2023年11月8日披露了《关于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现公司收到产业基金出具的《关于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1%变动告知函》《关于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自前次股份1%变动后,2023年8月31日至11月14日,产业基金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15,132,366股,股份变动达1%。同时,受股权激励自主行权股份变动的影响,公司股本增加,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持股比例被动下降0.03%。受上述两个因素影响,持股比例合计下降1.03%。2023年5月26日至11月14日,产业基金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0,264,732股,持股占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下降2.00%。同时,在上述期间,受股权激励自主行权股份变动的影响,公司股本增加,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持股比例被动下降0.03%。受上述两个因素影响,产业基金持股比例从13.29%下降至11.26%,持股比例合计下降2.03%,其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具体减持及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一、 股东持股比例变动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住所 |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52幢7层718室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3年8月31日-2023年11月14日 |
股票简称 | 通富微电 | 股票代码 | 002156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增持/减持股数 | 增持/减持比例(%) | ||||
A股 | 15,132,366股 | -1.00% | ||||
合 计 | 15,132,366股 | -1.00%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请注明)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18,594.99 | 12.29% | 17,081.75 | 11.26%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8,594.99 | 12.29% | 17,081.75 | 11.26%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注:上述比例变动原因包含公司股权激励自主行权股份变动,公司股本增加,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持股比例被动下降0.03%。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产业基金计划在此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30,264,732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产业基金减持计划中的减持数量已实施完毕,实际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1、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方式 |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 减持完成情况 | 当前持股数量(股) | 当前持股比例 |
产业基金 | 30,264,732 | 2.00% | 2023/5/26至2023/11/14 | 集中竞价交易 | 19.62-24.21 | 完毕 | 170,817,547 | 11.26% |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产业基金
产业基金 | 合计持有股份 | 201,082,279 | 13.29% | 170,817,547 | 11.26% |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 201,082,279 | 13.29% | 170,817,547 | 11.26% |
注:上述比例变动包含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权激励自主行权股份变动,公司股本增加,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持股比例被动下降0.03%。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实施情况符合前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产业基金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特此公告。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