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富微电: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袁学礼)

查股网  2024-04-13  通富微电(002156)公司公告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袁学礼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的任职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任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就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袁学礼,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管理会计师、高级会计师、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SIFM),国际注册会计师(AAIA)。2022年9月至2023年9月,任国务院国资委管辖三九企业集团全资控股子公司九州国泰控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九州国泰控股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总经理;2023年10月至今,任上海钰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1年1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已于2024年1月29日任期届满。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度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公司在2023年度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在履职期间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并在会议上发表了专业、客观的意见。下表是我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具体职务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袁学礼独立董事800

任职期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因此2023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审议的公司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未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在本人任职期间内,主要担任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及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履行相关职责情况如下:

1、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本人根据《审计委员会细则》的要求,定期查阅公司的财务报表及经营数据,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审计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监督核查披露信息;向公司管理层了解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

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与注册会计师面对面沟通审计情况,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认真审计的情况下及时提交审计报告。公司审计委员会还对公司审计部门的日常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评估与指导,督促公司内部审计体制的建设与完善。

2、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与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参与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按照绩效评价标准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审核,提出合理化建议等。

3、作为提名委员会的委员,参与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参与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举工作,并积极学习提名委员会相关规则制度,充分发挥提名委员会委员的作用。

4、作为战略委员会的委员,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自身发展状况,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审议并提出自己的建议,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充分保护了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5、2023年召集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充分保护了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年报及相关资料的编制期间,本人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专职人员对公司生产、经营、研发、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情况汇报;与年审会计师就年报审计事项进行了有效沟通,积极督促其如期完成审计工作。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及其他各项会议,并在董事会、股东大会的会议后以及不定期的对公司各大生产基地、研发基地进行了实地考察,重点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研发以及主要产品销售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等重要事项及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专职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

三、2023年度发表意见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针对上述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三)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聘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守尽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和评价了公司在2023年度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原则,经审慎判断,认为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

(二)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本人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发生的经营风险,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出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

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五、其他事项

1、2023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2、2023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感谢公司管理层及各专职工作人员对本人2023年度履职独立董事工作上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特此汇报。

独立董事:袁学礼

2024年4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