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富微电: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核意见

查股网  2026-04-10  通富微电(002156)公司公告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五次会议审核意见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4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7日以电子邮 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到独立董事3名,实到独立董事3名。会议根据《公司法》《公 司章程》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的审核意 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 额进行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我们同意《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的 审核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展 公司业务、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 稿)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 分析报告(修订稿)》充分论证了本次发行方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

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对本次募集资金的可行性进行了详细分析,有利 于投资者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情况进行全面了解,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 稿)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 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 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 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 等法规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发行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 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相关主体对此作出了相 关承诺,有效维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 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 稿)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 见)

独立董事签名:

时龙兴

王建文

沈小燕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