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正邦: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2-19  *ST 正邦(002157)公司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2023年12月15日,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正邦科技”)收到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昌中院”)送达的(2023)赣01破16号之四《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公司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公司于同日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撤销相应的退市风险警示。 深交所将在收到公司申请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做出是否同意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决定,最终申请撤销情况以深交所审核意见为准,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鉴于公司仍存在其他触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将继续被深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正邦”,股票代码仍为“002157”,公司股票仍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公司因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触及《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3年5月5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因南昌中院依法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根据《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3年7月21日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相关风险警示已消除的情况

2023年12月15日,南昌中院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218)。2023年12月19日,上海市方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市方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

综上,公司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消除,公司将按照《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向深交所申请撤销相应的退市风险警示。深交所将在收到公司申请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做出是否同意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决定。最终申请撤销情况以深交所审核意见为准,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股票继续被深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仍因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被深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 正邦”,股票代码仍为002157,公司股票仍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