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钟精机: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钟精机”)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通知于2026 年8 月17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2026 年8 月27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 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 名,董事会秘书及全体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 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6 年8 月28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8 月27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