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特索道: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娴灵)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 个人基本情况
陈娴灵女士:1970年1月出生,法学博士,执业律师。现任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湖北省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二) 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6次董事会,未出现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2024年,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2024年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阅和积极讨论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具体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独立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陈娴灵 | 6 | 1 | 5 | 0 | 0 | 否 | 3 |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了7次审计委员会、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召开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姓名 | 职务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陈娴灵 | 审计委员会委员 | 7 | 7 | 0 | 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 3 | 3 | 0 | 0 |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的沟通情况
2024年,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4年,本人没有行使特别职权,包括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聘请外部审计咨询机构对公司进行审计和咨询以及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股东征集投票权等。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深
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等,并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和治理情况,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履职期间,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定期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考察,并通过会谈、微信、视频、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2024年共计现场工作时间为15天。本人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风险,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同时,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本人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
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
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本人对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相关业绩考核和薪酬制度的规定,综合考虑了行业水平及公司经营成果,有利于公司的稳定和持续发展,不存在可能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三)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持续强化内控规范的执行和落实,本人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需求,有利于保障或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
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五)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告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经核查,本人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仔细、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对相关事项认真发表了相关意见;同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督促与考察,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秉承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促进提升公司董事会决策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本页为《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陈娴灵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签名: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