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铝股份:关于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常铝股份”)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并经书面征询公司控股股东齐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财金”)后获悉,齐鲁财金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本次被司法冻结的具体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冻结股份数量 |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 占公 司总 股本 比例 | 是否为 限售股 | 冻结 起始日 | 冻结 到期日 | 司法冻结执行人名称 | 原因 |
齐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是 | 14,000,000股 | 4.53% | 1.36% | 否 | 2025-02-19 | 2028-02-18 |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 财产保全 |
上表股份冻结信息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填写。
(二)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的情况
截至目前,齐鲁财金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冻结 数量 | 累计被标记 数量 |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齐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08,801,569股 | 29.90% | 14,000,000股 | 0股 | 4.53% | 1.36% |
二、本次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原因
经公司向控股股东齐鲁财金书面征询,并根据齐鲁财金的函复确认,本次齐鲁财金所持公司1.36%的股份(股份数:14,000,000股)被司法冻结的主要原因系:日照金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因与齐鲁财金下属子公司莱芜财金国贸有限公司之间购销合同纠纷,而齐鲁财金为莱芜财金国贸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方,日照金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向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导致齐鲁财金持有的常铝股份部分股权被司法冻结。截至目前,齐鲁财金尚未收到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的书面查封裁定,该诉讼案件亦尚未开庭审理。
三、本次股份被司法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齐鲁财金所持公司1.36%的股份(股份数:14,000,000股)被司法冻结系其自身与外部第三方之间的法律纠纷,与本公司无关,本事项不会对本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2、截至目前,齐鲁财金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数量为1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6%,占齐鲁财金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为4.53%。被冻结的股权比例相对较低,本次股份被司法冻结预计不会对齐鲁财金的控股股东地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本公司治理结构良好,监督和制衡机制健全。齐鲁财金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公司控股股东目前正在与相关方积极沟通协商,积极处理本次股份冻结及诉讼纠纷事项。公司将通过与控股股东间的联系,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确保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主体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五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