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铝股份:关于收到《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 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基本情况
2026 年6 月15 日,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上市公司”或“常铝股份”)控股股东齐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齐鲁财金”)与山东济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新产发”)签署了 《股份转让协议》,齐鲁财金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231,110,118 股股份(占上 市公司总股本的22.38%)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至济新产发。本次权益变 动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将由齐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山东济新产业 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济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变更为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6 月16 日在《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 号:2026-034)、《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 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公告。
本次控制权变更事项已获得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批复。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7 月11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济南 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批复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26-037)。
二、本次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济南先行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济新产发为其全资子公司)
转发的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 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6]446 号),主要审查意见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条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 对山东济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收购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不实 施进一步审查。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 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三、其他事项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尚待转让方(齐鲁财金)取得其主管国资 监管机构的批准或备案(如需)、尚需交易双方按照协议约定严格履行相关义务 (特别提示:齐鲁财金拟转让股份目前存在司法冻结、质押等权利受限情形,据 此合同主体须严格履行《股份转让协议》确定的相应合同项下义务);尚需取得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意见,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 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以及完成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可能涉及的其他批准或核准。该事 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 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