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心健康:监事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4-26  悦心健康(002162)公司公告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在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恒南路1288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任保强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8)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行权安排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本次可行权的79名激励对象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激励计划》及《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行权的相关事宜。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特此公告。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