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发展: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东海控特种玻璃技术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东海控特种玻璃技术有限公司
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概述
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南发展”)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2023年5月25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事项的议案》,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3年度预计提供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21.80亿元。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事项的公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近期,公司在上述获批担保额度内,为全资子公司广东海控特种玻璃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特玻”)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深圳分行”)3,9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与平安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海控特种玻璃技术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惠州大亚湾响水河工业园
3.法定代表人:薛刚
4.注册资本:16,445.59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生产和销售建筑安全节能玻璃、光电玻璃、太阳能玻璃、电子平板玻璃等。
6.股权结构:广东特玻系海南发展下属全资子公司。
7.广东特玻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2023年6月30日 (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36,695 | 35,456 |
负债总额 | 28,113 | 26,124 |
净资产 | 8,582 | 9,332 |
项目 | 2022年 (经审计) | 2023年1-6月 (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30,806 | 14,985 |
利润总额 | 556 | 750 |
净利润 | 556 | 750 |
8.广东特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双方主体:
保证人: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利息、罚息、复利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4.担保金额:叁仟玖佰万元整。
5.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6.生效条件:经甲方有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以及乙方签署后生效。
上述担保事项在年度获批担保额度内,整体风险可控。
四、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等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已签订合同的担保金额为154,000万元(此额度中不含公司为中航通飞提供反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115%。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五、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