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发展: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163 证券简称:海南发展 公告编号:2023-076
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概述
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南发展”)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2023年5月25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事项的议案》,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3年度预计提供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21.80亿元。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事项的公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近期,公司在上述获批担保额度内,为控股子公司海控三鑫(蚌埠)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控三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蚌埠分行”)申请的4,4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2,8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与建设银行蚌埠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深圳分行”)签订《授信补充协议》,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东海控特种玻璃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特玻”)在平安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3,900万元变更为5,000万元。其中,公司为广东特玻在平安
银行深圳分行提供的3,9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事项已于2023年11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详见《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东海控特种玻璃技术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海控三鑫(蚌埠)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海控三鑫(蚌埠)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8年8月28日
3.注册地点: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龙锦路98号
4.法定代表人:袁飞
5.注册资本:31,000万元
6.主营业务:超白太阳能玻璃,深加工玻璃的生产、销售等。
7.股权结构:海控三鑫系海南发展的控股子公司,海南发展持有其74.84%的股权,另中建材凯盛矿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5.16%。
8.被担保人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9.海控三鑫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2023年6月30日 (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19,066 | 121,723 |
负债总额 | 74,850 | 80,919 |
净资产 | 44,216 | 40,804 |
项目 | 2022年 (经审计) | 2023年1-6月 (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114,562 | 54,878 |
利润总额 | -3,354 | -4,012 |
净利润 | -2,579 | -3,412 |
10.海控三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广东海控特种玻璃技术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广东海控特种玻璃技术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惠州大亚湾响水河工业园
3.法定代表人:薛刚
4.注册资本:16,445.59万元人民币
5. 主营业务:生产和销售建筑安全节能玻璃、镀膜玻璃等。
6.股权结构:广东特玻系海南发展下属全资子公司。
7.广东特玻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2023年6月30日 (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36,695 | 35,456 |
负债总额 | 28,114 | 26,124 |
净资产 | 8,582 | 9,332 |
项目 | (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30,806 | 14,985 |
利润总额 | 556 | 750 |
净利润 | 556 | 750 |
8.广东特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双方主体:
保证人: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分行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 (包括复利和罚息) 、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 (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 、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
等)。
4.担保金额:贰仟捌佰万元整
5.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6.生效条件:经甲方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及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二)《授信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双方主体:
保证人: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保证范围:授信额度项下所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及复利、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和费用。
4.担保金额:伍仟万元整
5.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
6.生效条件:经甲方有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以及乙方、丙方(如有)签署后生效。
四、其他说明
海控三鑫以其自有的动产、不动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上述两项担保在年度获批担保额度内,整体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等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已签订合同的担保金额为151,400万元(此额度中不含公司为中航通飞提供反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113%。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授信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