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发展: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三鑫精美特玻璃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4-11-13  海南发展(002163)公司公告

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三鑫精美特玻璃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三鑫精美特玻璃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议案》。受外部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三鑫精美特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美特”)经营业绩处于持续亏损状态,已出现资不抵债且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根据公司发展规划,为实现及时止损目的,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或者子公司广东海控特种玻璃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控特玻”)以债务人精美特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提出对债务人精美特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同时授权经营层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组织实施精美特破产清算相关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申请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三鑫精美特玻璃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三鑫精美特玻璃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4-052、2024-060)。

二、法院指定管理人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法院出具的《决定书》((2024)粤03破573号),主要内容如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三条之规定,法院指定北京德和衡(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深圳市三鑫精美特玻璃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管理人职责如下:

(一)接管债务人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提交财产状况调查报告;

(三)决定债务人内部管理事务;

(四)决定债务人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财产;

(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九)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三、债权人会议情况

法院出具的(2024)粤03破573号《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精美特的债权人应于2024年12月10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精美特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法院定于2024年12月17日15时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法庭第一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四、风险提示

精美特已进入破产程序。精美特被指定管理人实际接管后,公司将丧失对其控制权,精美特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将根据法定程序及法院要求配合推进相关工作,精美特最终的破产清算方案尚存在不确定性。精美特破产清算对本公司的具体影响也需待破产清算方案明确后方能确定,本公司将依据最终清算结果及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