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发展:关于控股子公司三鑫(惠州)幕墙产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6-06-11  海南发展(002163)公司公告

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三鑫(惠州)幕墙产品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 年7 月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申请控股子公司三鑫(惠州)幕墙产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 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控股子公司三鑫(惠州)幕墙产品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幕墙产品公司”)资不抵债且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 以债权人身份向法院申请幕墙产品公司破产清算。

2023 年7 月,公司收到广东省高院《民事裁定书》((2022) 粤破终272 号)。广东省高院认为公司为幕墙产品公司的控股股东, 与幕墙产品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与幕墙产品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 在未有生效裁判认定的前提下,难以确定公司真实债权人身份,并作 出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的终审裁定。详见公司于2023 年7 月25 日 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三鑫(惠州)幕墙产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2024 年3 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海控特种玻璃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海控特玻”)以幕墙产品公司欠付厂房租金为由向惠州 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大亚湾区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海控特玻作为幕墙产品公司的债权人已于2024 年5 月收 到法院的胜诉判决书(2024)粤1391 民初1747 号《民事判决书》, 确认了海控特玻的债权,债权金额为15,962,474.43 元及利息(利息 以15,962,474.43 元为基数自2024 年3 月28 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 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 日止)。在判决书生效后海控特玻立即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 案号为(2025)粤1391 执202 号。案件执行过程中,大亚湾区人民 法院经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幕墙产品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2025 年1 月该案已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5 年3 月,海控特玻以幕墙产品公司资不抵债且不能清偿到 期债务为由,向大亚湾区人民法院提交了《执转破申请书》等资料, 大亚湾区人民法院于2025 年10 月作出决定,将被执行人三鑫(惠州) 幕墙产品有限公司移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破产审查。

二、进展情况

近日,海控特玻收到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粤13 破申189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广东海控特种玻璃技术有限公司 对被申请人三鑫(惠州)幕墙产品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幕墙产品公司收到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粤13 破申 189 号《决定书》,法院指定广东伟伦律师事务所担任三鑫(惠州) 幕墙产品有限公司的管理人,谢志坚为负责人。

三、后续安排及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法定程序及法院要求配合推进相关工作,幕墙产品公 司最终的破产清算方案尚存在不确定性。幕墙产品公司自法院指定管 理人实际接管后,公司将丧失对幕墙产品公司的控制权,幕墙产品公 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幕墙产品公司对公司的具体影响也需 待破产清算方案明确后方能确定。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等规 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最终影响金额以破产清算执行结果和审计报告 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 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号;

1.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5)粤13 破申189

2.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2025)粤13 破申189 号。

特此公告。

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