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东力: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王继生)

查股网  2025-04-29  宁波东力(002164)公司公告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王继生

2024年度,本人王继生作为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规章,认真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在履职过程中,本人按时出席各类会议,审慎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状况、内控体系建设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通过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专业建议,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王继生,1956年12月出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曾任中国重型机械工业协会副理事长、秘书长,洛阳机械工程设计研究院院长,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专员级总工程师,矿山重型装备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现任中国机械总院郑州机械研究所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1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说明

本人作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独立性自查报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依法依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与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在履职过程中,本人始终恪守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对各项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进行专业分析与审慎评估,积极参与审议讨论并提出

独立专业意见,切实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1、会议出席情况

(1)董事会、股东大会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听取并审议所有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本年度召开董事会次数本人年度应参加董事会次数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
555003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严格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决策过程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在履职过程中,本人对提交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独立、专业的判断,本报告期内未对董事会审议事项提出异议,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切实履行职责和义务。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①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组织召开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会议上,本人同其他委员一起对董事薪酬、高管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以及公司绩效考核办法进行了审议并提出可行性意见。

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审议内审部门年度工作报告及计划,就审计程序优化和质量提升提出专业建议;督导内审部门深化财务风险专项检查评估,强化内控机制执行;严格把关2023年度审计报告(初稿)及定期报告质量;对公司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进行审慎核查;全面评估内控自评报告,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审议会计师事务所续聘等重大事项。所有审议事项均按规定程序提交董事会决策。

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会议上,我们对公司下一年度的战略制定进行了充分讨论。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续签厂房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2、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恪守独立董事职责,勤勉履职尽责。针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细致研读相关材料,掌握决策信息,基于专业判断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依法审慎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同时,本人持续关注外部行业环境变化及市场动态,深入分析最新行业发展趋势、技术变革方向及潜在政策风险,就公司战略调整、业务转型等重大事项提供专业建议,助力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3、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履行监督职责,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常态化沟通机制;定期听取审计部专项汇报,督导重点审计项目进展;推动完善内审人员专业培训体系,提升审计团队业务能力;指导优化风险管理机制,促进内控体系持续完善;就关键财务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深入交流,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专业性。通过上述工作,切实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4、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董事会审议过程中,本人基于专业判断独立审慎表决,切实保障中小股东合法权益。通过列席股东大会、关注业绩说明会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及投资者诉求,持续强化投资者关系监督。

5、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现场会议,同时对公司在江北、杭州湾、高新区等地的生产制造基地进行

了实地考察,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情况,对公司经营、生产管理等环节建言献策。同时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在日常保持较密切的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对公司经营情况的影响,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天。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工作人员为本人的工作开展予以积极配合,定期与本人沟通交流公司运营情况,为开展实地考察等工作提供便利,并及时提供相关备查资料,为本人做好履职工作提供了全面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12月18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签厂房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人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是继续租赁重型机床厂房,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公司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进行交易,交易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

(1)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规范完成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各期季度报告的编制与披露工作。相关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重要事项披露充分,有效保障了投资者的知情权。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已对上述定期报告出具书面确认意见,确保信息披露责任落实到位。

(2)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制度较为健全完善,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3、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完善的执业质量控制体系和投资者保护机制,严格遵守执业准则要求,在审计过程中坚持风险导向原则,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立场,勤勉尽责地完成了约定审计工作。本人认为续聘程序严格遵循《公司章程》及相关监管规定,审计服务费用定价公允合理,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要求。

4、提名董事事项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提名沈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担任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人员的审议、表决等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评定,年初根据总体经营目标确定目标责任书,明确经营业绩和管理指标,使其工作绩效与收入直接挂钩。作为独立董事,审查了2024年度绩效考核办法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方案,认为公司制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结合了公司实际的经营情况,制定的激励考核制度及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津贴确定是依据其履职情况及参照其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水平确定。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严格按照方案制度执行。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严格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全面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深度参与公司重大决策事项,与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建立高效协作机制,有力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和可持续发展。在履职过程中,始终坚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决策原则,依法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各项经营业务稳健发展。2025年,本人将持续严格遵循监管规定,以更高标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重点在以下方面开展工作:(1)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公司战略规划、内控体系建设及管理优化提供专业支持;(2)进一步加强与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常态化沟通,提升决策效能;(3)持续关注中小股东权益保护,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机制。通过以上措施,切实提升履职质量,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独立董事: 王继生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