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宝丽: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
2022年,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依法行使职权,对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规性进行监督,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对外担保,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较好地履行了职能,保障了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定发展,监事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现将2022年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
本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会议6次,具体情况如下:
1、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2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关于以子公司部分股权质押融资的议案》、《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并调整担保额度的议案》和《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等四项议案。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关于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财务预算报告》、《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关于<泰兴化学公司环氧丙烷扩建项目>的议案》和《公司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国债逆回购的议案》等十三项议案。
3、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2 年 7 月 20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公司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公司关于修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公司关于修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管理制度>的议案》、《公司关于修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泰兴化学公司融资提供
担保暨调整担保期限的议案》和《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等九项议案。监事会任期届满进行了换届。
4、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8月5日召开,会议讨论、选举张书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
5、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度报告及摘要》、《公司关于2022年半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的议案》等三项议案。
6、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2022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本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治理制度履行职责,监事列席了2022年历次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对公司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等进行监督。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有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认为:公司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逐步完善了法人治理结构,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严格履行职责,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义务,贯彻落实董事会决议。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期内未发现因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或因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处罚的情况。
公司监事强化责任意识,积极学习证券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参加监管部门及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提升规范运作意识和履职能力。
2、内部控制评价情况
本年度,公司持续推进内控建设,修订完善了相应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并强化制度执行力,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公司现有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的要求,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运行情况,监事会对此报告无异议。
3、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本年度,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核算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并对公司提交的季度、半年度和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财务运作规范,编制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的要求。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恰当的。
4、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度,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5、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2022年度,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规定,没有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6、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1年7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募集资金净额 49,918.83 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之募集资金管理》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将前述募集资金存放在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2022年度,因所在地政府“能耗双控”政策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施工尚未开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22年12月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1,300.09 万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由于项目施工尚未开展,将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7、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本年度,监事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消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违规买卖公司股票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也未发生收到监管部门查处和整改的情形。
8、公司担保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12.8亿元,其中,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10.8亿元;子公司泰兴化学公司为公司境外直贷融资业务
及中长期融资提供担保2亿元;实际发生担保总额76,373.54万元,占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为37.56%。上述担保均严格履行了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不存在通过对外担保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权益的情形。除此之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资产置换,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损失的情况。
9、信息披露
公司按照证券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则指引,修订完善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落实专门人员和职能部门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平信息披露原则,通过指定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重大信息,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了信息披露质量,保护了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计划
2023年,公司监事会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1)监事将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依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
(2)持续督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运行,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3)认真监督公司日常经营行为,检查财务情况,审阅财务报告;
(4)积极参加监管机构、行业协会和公司组织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培训学习,提升履职能力,推动公司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