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宝丽: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14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通过电话确认。会议于2023年11月20日在公司综合楼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芮敬功先生主持。
与会董事经逐项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的议案》;相关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