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宝丽: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宝丽”、“公司”)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红宝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509号《关于核准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21年7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3,211,727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8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8,868,797.14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9,680,491.6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9,188,305.47元。上述募集资金实际到账时间为2021年7月30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上述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实收情况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验字(2021)00088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投资使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述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募集资金的使用按照公司资金使用审批规定办理手续;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
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项目变更
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募集资金项目变更的议案》,并经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公司已将“环氧丙烷综合技术改造项目”变更为募集资金项目,仍由全资子公司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兴化学公司”)承担建设任务。项目产品主要为公司聚醚和异丙醇胺产品作生产原材料。“环氧丙烷综合技术改造项目”计划总投资39,909.76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37,161.95万元,其余募集资金14,834.40万元(含利息)全部归还银行借款(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变更后募集资金用途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1 | 环氧丙烷综合技术改造项目 | 39,909.76 | 37,161.95 |
2 | 归还银行借款 | 14,834.40 | 14,834.40 |
合 计 | 54,744.16 | 51,996.35 |
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包含利息。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已将“环氧丙烷综合技术改造项目”变更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仍由泰兴化学公司承担建设任务。“环氧丙烷综合技术改造项目”计划总投资39,909.76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37,161.95万元。
截至2024年11月29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使用计划与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募集资金使用进度 |
1 | 环氧丙烷综合技术改造项目 | 39,909.76 | 37,161.95 | 9,748.66 | 26.23% |
2 | 归还银行借款 | 14,834.40 | 14,834.40 | 14,834.40 | 100.00% |
合 计 | 54,744.16 | 51,996.35 | 24,583.06 |
注:截至2024年11月29日,“环氧丙烷综合技术改造项目”累计投入金额13,492.34万元(其中尚未置换的3,743.68万元),占使用进度的36.31%。
三、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环氧丙烷是公司现有产品的主原料。本次综合改造项目建成后,可缓解公司环氧丙烷现有产能瓶颈,支撑产业链发展需要;满足自身需求,并支撑公司的未
来发展;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本次通过改造设备,优化关键工艺,提升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生产安全性将进一步提升,单位产品“三废”产生量也将下降。同时,异丙苯共氧化法新工艺的应用有利于推动我国环氧丙烷产业变革进程,为行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公司环氧丙烷综合技术改造项目已于2023年3月经政府主管部门备案,该项目已完成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且已取得环评批复、能评批复、安评批复以及完成总平面图审查等手续办理工作。同时,项目已完成了工艺包设计、初步设计,土建结构、设备布置、工艺管道及仪表等详细设计工作基本完成;老装置加固工程取得施工许可证,并完成相应加固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基本完成,大型设备已陆续交货进场,项目材料采购实施中,等等,项目在抓紧推进中。
近几年,由于项目建设涉及的政策和管理要求越来越高,特别是化工类项目,涉及的安全评价时间相对较长,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工作经第二轮专家审核及资料报审后,已于2024年11月5日取得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复文件,前述情况对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程有一定影响,致使建设周期拉长,项目建设进度与预期存在一定差异,已无法在计划时间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公司本着对股东负责、对公司长远发展负责的态度,对环氧丙烷综合改造项目当前进程以及未来建设计划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分析后,认为公司环氧丙烷综合技术改造项目建设仍具有可行性。为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稳步实施,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后决定对“环氧丙烷综合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延期,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由原定的2024年12月31日调整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将严格项目现场管理,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并安排合理使用募集资金。
四、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延期对经营的影响
本次调整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调整仅涉及预定完成时间的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日常经营不会产生明显影响;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
完成。
五、公司内部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2月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环氧丙烷综合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延期,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由原定的2024年12月31日调整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且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要求。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红宝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投资实际情况所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红宝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华阳 郭 强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12 月 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