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宝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查股网  2026-06-13  红 宝 丽(002165)公司公告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名称: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红宝丽
股票代码:002165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高淳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商贸区132号
通讯地址:南京市高淳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商贸区132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芮敬功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双高路29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芮益民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双高路29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芮益华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双高路29号

股份变动类型:

股份变动类型: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二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 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 8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0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 11

第七节备查文件 ......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声明 ...... 14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17

第一节释义在本文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上市公司、红宝丽

公司、上市公司、红宝丽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宝源投资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一致行动人芮敬功、芮益民、芮益华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如果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宝源投资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11月23日
法定代表人芮敬功
注册资本1,158.1392万元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商贸区132号
主要办公地址南京市高淳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商贸区132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8730576634X
主要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对科技实业投资,资产重组,企业经营管理资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中介),化工原辅材料及其制品、建筑材料、机电产品(小汽车除外)、汽车配件、通讯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的开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01年11月23日至2031年11月22日
主要股东芮敬功、芮益民、芮益华合计持股57.01%。
主要股东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双高路29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关系宝源投资的股东为芮敬功、芮益民、芮益华,合计持有57.01%股权。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宝源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宝源投资的董事、监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职务姓名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有无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董事长芮敬功中国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
董事、总经理刘秀珍中国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
董事姚志洪中国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

芮敬功

芮敬功芮益华芮益民

57.01%

57.01%

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职务

职务姓名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有无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监事吴明辉中国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红宝丽外,宝源投资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二、一致行动人

(一)芮敬功

、基本情况

姓名芮敬功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201251944********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淳溪镇*********
通讯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双高路29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2、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红宝丽外,芮敬功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二)芮益民

1、基本情况

姓名芮益民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201251970********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白下区西止马营******
通讯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双高路29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2、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

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红宝丽外,芮益民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芮益华

1、基本情况

姓名

姓名芮益华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201251974********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白下区王府大街******
通讯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双高路29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2、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红宝丽外,芮益华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宝源投资为上市公司的股东,芮敬功及芮益民、芮益华为宝源投资的控股股东、芮敬功担任宝源投资法定代表人。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之规定,宝源投资、芮敬功、芮益民、芮益华构成一致行动人。

本次权益变动之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宝源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芮敬功、芮益民、芮益华与上市公司之间的股权及控制关系如下:

注:上图中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为2026年4月3日减持预披露时股份数占上市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的股份减持。

二、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安排2026年

日,红宝丽披露了《第一大股东与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6)(以下简称“本公告”),宝源投资与芮敬功先生拟减持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4,705,39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其中:

宝源投资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752,698股,占公司总股本不超过

0.78%;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352,698股,占公司总股本不超过1%。

芮敬功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不超过0.22%。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宝源投资及一致行动人芮敬功先生在未来将继续按照上述减持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视市场情况减持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尚无明确的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监管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宝源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芮敬功先生于2026年5月13日-6月11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392.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53%,本次减持的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减持期间减持方式
宝源投资2026年5月13日至2026年6月11日集中竞价交易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后,宝源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后本次增减变动
股份数量持股比例股份数量持股比例股份数量变动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股)(%)(股)(%)(股)(%)
宝源投资142,926,80019.44139,314,80018.953,612,0000.49
芮敬功6,790,3140.926,480,3140.88310,0000.04
芮益民1,258,8100.171,258,8100.1700
芮益华------
合计150,975,92420.53147,053,92420.003,922,0000.53
总股本735,269,837100.00735,269,837100.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宝源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3,931.4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95%;其中,已办理质押登记的股份为3,333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3.92%,占公司总股本的

4.53%。一致行动人芮敬功、芮益民直接持有的红宝丽股份不存在股份质押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原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本报告书文本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次权益变动报告书原件;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本报告书全文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单位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芮敬功
签署日期:2026年6月1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芮敬功
签署日期:2026年6月1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声明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芮益民
签署日期:2026年6月1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芮益华
签署日期:2026年6月12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江苏省南京市
股票简称红宝丽股票代码00216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南京市高淳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商贸区132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持股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持股数量:合计150,975,924股持股比例:20.53%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及变动如下:持股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持股数量:合计147,053,924股持股比例:19.999994%变动比例:-0.53%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2026年5月13日至2026年6月11日方式:集中竞价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增持是□否√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已披露且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外,在未来12个月内尚无明确的增持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否√(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否√(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芮敬功
签署日期:2026年6月12日

(本页无正文,为《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芮敬功
签署日期:2026年6月12日

(本页无正文,为《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芮益民
签署日期:2026年6月12日

(本页无正文,为《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芮益华
签署日期:2026年6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