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茵生物: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雷)

查股网  2024-04-10  莱茵生物(002166)公司公告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本人作为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本着为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工作中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充实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公司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李雷,出生于1981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桂林理工大学商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MBA教育中心主任、教授、硕士生导师,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桂林理工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生导师。本人于2023年12月起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自2023年12月7日任职以来,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按时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仔细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董事会、股东大会各一次,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且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情况

2023年度,在本人任职期内,公司未召开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未来将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作为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将时刻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的选择标准和程序,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于2023年12月修订了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报告期内,并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初步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不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五)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年度,本人利用到公司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等机会,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募集资金使用、募投项目建设和财务管理、资金往来、内控制度建设与执行、董事会决议执行、内部审计工作等情况。同时,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的发生、进展情况。除此之外,为持续关注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本人时刻留意传媒、网络与公司相关的报道,加深对公司行业发展、市场趋势等公司经营运作的了解,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动态,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三、2023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通过查阅资料、检查底稿、参加现场会议、现场考察、电话沟通等方式,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及信息披露情况等。报告期内,重点关注的事项如下:

(一)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23年12月25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2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2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9.56万股限制性股票。

上述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审议流程及信息披露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未来,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重点关注公司董事、高管履职情况、关联交易情况、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情况,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23年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参加各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就公司生产经营管理、规范运作等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就公司相关决策进行充分讨论,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为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积极了解、关注公司的各项运作及发展情况,基于自身专业优势为公司建言献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李 雷二〇二四年四月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