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茵生物: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5-02-20  莱茵生物(00216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166 证券简称:莱茵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5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进展情况概述

(一)本次对外担保情况

近日,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蒲江支行(以下简称“成都农商行蒲江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华高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高生物”)向成都农商行蒲江支行申请的人民币5,5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公司控股子公司华高生物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对外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桂林莱茵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成都华高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展期或新增的借款、承兑汇票、订单融资等)分别提供不超过人民币(外币按汇率换算)10,000万元和10,000万元额度的担保,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负责该事项并签署相关协议文件,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任意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本次担保的债权系华高生物前期授信融资的续签,该笔担保完成后,公司对华高生物的实际担保余额为9,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3%,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500万元。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成都华高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7年3月6日

3、注册地点:成都市蒲江县寿安镇迎宾大道628号

4、法定代表人:顾峰

5、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万元

6、经营范围:食品添加剂(茶多酚;茶多酚棕榈酸酯;茶黄素;绿茶酊;红茶酊)的生产;茶制品的生产;保健食品(原料提取物)的生产;饲料原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生产;植物浸膏/粉(不含药品、危险品和国家限制品种)的研究、加工及销售;精细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的制造及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项目不含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其他无需许可或审批的合法项目。

7、股东情况:莱茵生物持股51%;自然人顾峰持股49%。

8、与公司的关系:华高生物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 (经审计)2024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29,119.4029,623.00
负债总额16,632.5915,570.23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16,322.3115,283.56
净资产11,766.0913,429.70
资产负债率57.12%52.56%
项目2023年1-12月 (经审计)2024年1-9月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23,009.7118,451.96
利润总额3,515.511,698.04
净利润3,251.261,565.96

10、信用情况:华高生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开信息显示,华高生物2023年度纳税信用为A级。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人: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蒲江支行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5,500万元

4、保证范围: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约定的人民币贷款、出口信保融资及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而实际形成的一系列债权,所涉及的本金及产生的利息、复利、罚息和实现债权产生的所有费用。

5、保证期间:(1)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贷款分别计算,自每笔借款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2)银行承兑汇票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3)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4)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的各笔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保证人同意对展期后的主合同项下的债务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债权人可不予另行通知保证人。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对外担保事项,有益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较好,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公司控股子公司华高生物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向公司提供了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20,000万元,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17,500万元,对外担保余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5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

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成都农商行蒲江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