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锆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10  东方锆业(002167)公司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3年5月9日召开了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3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因其他原因身故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4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因成为监事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同意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3.15万股。上述13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2.93元/股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3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4.16元/股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成为监事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4.1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目前77513.40万股减至77490.25万股,注册资本也相应由77513.40万元减至77490.25万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五月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