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锆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东方锆业股票代码:002167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潮钿住所:广东省汕头市***通讯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莱美路宇田科技园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3年9月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4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 5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5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是由于执行法院裁定导致其持股比例被动下降至 5%以下。 ...... 5
二、未来十二个月继续增持或处置已有权益的股份之计划 ......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6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 ...... 6
第五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0
一、备查文件 ...... 10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 10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文本; ...... 10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 10
二、备查地点 ...... 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书 | 指 |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东方锆业、公司 | 指 |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陈潮钿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持股变动达到公司总股本的5%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信息披露准则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准则16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本报告书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陈潮钿基本情况
姓名 | 陈潮钿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 | 440521****** |
住所 | 广东省汕头市*** |
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 无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是由于执行法院裁定导致其持股比例被动下降至 5%以下。
二、未来十二个月继续增持或处置已有权益的股份之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今后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2023年9月6日至2023年9月7日,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陈潮钿持有的39,477,500股公司股票进行司法拍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拍卖的陈潮钿原所持有的39,477,500股公司股票尚待司法拍卖完成,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占公司总股本的
5.09%。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权益变动前 | 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股) | 占比(%) | 持股数量(股) | 占比(%) | |
陈潮钿 | 45,500,000 | 5.87 | 6,022,500 | 0.78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质押股份数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陈潮钿 | 广州立根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处于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司法再冻结状态) | 融资 | 6,000,000 | 0.77 |
合计 | 6,000,000 | 0.77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冻结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
司法冻结执行人 | 冻结原因 | 冻结股份数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陈潮钿 |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司法冻结 | 6,000,000 | 0.7743 |
陈潮钿 |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 | 司法冻结 | 22,500 | 0.0029 |
合计 | 6,022,500 | 0.7772 |
第五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文本;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公司证券部,以备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陈潮钿
2023年9月7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陈潮钿
2023年9月7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广东省汕头市 | ||
股票简称 | 东方锆业 | 股票代码 | 002167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陈潮钿 |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讯地址 | 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莱美路宇田科技园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 | 是 □ 否 √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 是□ 否√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种类:普通股股票 持股数量:45,500,000股 持股比例: 5.87% | ||||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 名称 | 变动种类 | 变动数量(股) | 变动比例(%) | |
陈潮钿 | 普通股股票 | 6,022,500 | 0.78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司法拍卖完成时,尚待过户登记 方式:司法拍卖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陈潮钿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