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锆业:董事会决议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0月23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及材料,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上午10:30在公司总部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冯立明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于2024年10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
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