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锆业: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67 证券简称:东方锆业 公告编号:2025-011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补选两名非独立董事,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董事会于2025年2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甘学贤先生、郭良坡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人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本次补选的董事候选人当选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宜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或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三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甘学贤先生:男,汉族,1979年8月出生,硕士,高级工程师。
2001年至2004年于天津市圣凯工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历任技术员、研发工程师;2005年起于焦作市维纳科技有限公司历任总工程师、董事长兼总经理等职务;2023年1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截至目前,甘学贤先生持有公司1,610,000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甘学贤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
(1)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郭良坡先生:男,汉族,1970年9月出生,毕业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大专学历。1991年入党,会计师、高级管理会计师、河南理工大学会计硕士行业指导教师。2007年1月加入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佰集团”),历任龙佰集团财务部副部长、龙佰集团子公司焦作市示范区亿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总经理、龙佰集团子公司龙佰四川钛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经营总监、龙佰集团总裁助理兼集团财务部部长、龙佰集团子公司佰利联
融资租赁(广州)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现任龙佰集团总裁助理兼龙佰集团子公司佰利联融资租赁(广州)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截至目前,郭良坡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郭良坡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