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锆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查股网  2026-05-16  东方锆业(002167)公司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 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6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文件后, 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一、公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现行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的相关 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二、经审阅公司拟定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发行方案符合上市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发行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经审阅公司编制的《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预案》,符合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发行有利

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四、经审阅公司编制的《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本次发行 的发行方案公平、合理,符合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经审阅公司编制的《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本次 发行的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相关政策、《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未来整体发展 战略规划,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的利益,项目实施后有利 于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投向具备必要性和 可行性,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

六、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通 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前次募 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超过五个完整的会计年度,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 号》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 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七、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 出了具体的填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 出了承诺,有利于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完善和健全公司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增 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切 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九、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有利于更好地规范募集资金 的使用与管理,便于募集资金的结算,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十、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相关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快速推进,符合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5 月15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