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程科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及2023年8月4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2021年、2022年业绩考核未达标,同时受到当前资本市场环境的影响,公司继续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为更好地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充分落实员工激励,经审慎考虑,公司决定终止实施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同时一并终止与之配套的《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有关规定,因公司拟终止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拟对9名激励对象所涉及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47.0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占公司总股本787,103,368股的0.19%。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787,103,368股减少至785,633,368股,注册资本由787,103,368元减少至785,633,368元。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
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