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程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事先审阅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拟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资料,并与公司董事、管理层进行了沟通与探讨,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独立董事对《关于接受间接控股股东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相关材料,本次接受间接控股股东的担保能有效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本事项属于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且不支付对价、不附任何义务的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公司独立董事:
龙 勇 胡昌松 罗 楠
2023年8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